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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实施的新《商标法》对商标使用有新规

[点击量:3271][来源:创选宝官方网站(www.esdcxb.com)]

2014-05-04

 

         核心提示

  “中国驰名商标”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再熟悉不过,不过今年五一之后,新《商标法》实施,驰名商标将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,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、展览,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。日前,城区一些商超仍有不少印着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商品,有的印有“驰名商标”商品的厂家已开始更换新包装。

  商场超市:

  不少“驰名商标”已隐身

  新《商标法》于5月正式实施,生产、经营者不能将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用于商品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。

  昨日,记者在中州路、工业路等城区一些大型超市的货架上看到,外包装上印有“驰名商标”标识的商品还有不少。其中以酒类、肉干类及饼干类最多。不过,与此前相比,带“驰名商标”的商品已明显减少。

  在超市挑选饼干的李先生说:“产品好,不是驰名商标我也买;产品差,有再多头衔我也不要。”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消费者发现,商品是否有“驰名商标”,对他们选购商品影响并不大。

  工业路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说,一些厂家已开始更换包装,在新进的一批产品中,很多原先印有“中国驰名商标”的产品已去掉相关字样。

  商家:

  5月1日后禁进带“帽”商品

  城区金玛特工厂店有关负责人表示,他们公司会严格遵守新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,从5月1日起不再进印有“驰名商标”的商品。同时,从不久前开始,他们已开始和供货商、厂家沟通,要求他们更换包装。5月1日后,对于库存量小的“驰名商标”商品,商家将主动下架;库存量大、未售完的“驰名商标”商品,商家将要求遮盖“驰名商标”的标识。

  据了解,新《商标法》实施后除了增加超市调货工作量外,对商家方没有太大影响,但会对一些早就制作好产品外包装的企业有影响。

  企业:

  换新包装后老库存咋办

  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,目前,我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2件,分别是仲景、西施兰、月月舒、飞龙、雪阳、华新、华光、天冠、赊店、养生殿、河甲、劲派。新规实施后,对这些企业来说,不少面临更换包装的问题。“包装上不得再有‘驰名商标’字样对企业影响不小。”河南天冠企业集团工作人员说,首先是库存问题,这些已是成品的带“帽”商品咋办?有没有一个过渡期来消化,如果没有,企业的损失不是小数目。另外,企业申请“驰名商标”,是为了宣传商品和提高企业、产品知名度,如果在产品上不能标示自己的优势,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。

  工商:

  “驰名商标”与产品质量无关

  已经上市的“驰名商标”产品会否从5月1日起下架?相关部门解释说,据国家工商总局上报国务院的指导意见,2014年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领域并标有“驰名商标”字样的商品,不予以处罚。

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有关人员表示,“驰名商标”仅仅是一种名称,用于确保生产企业不被侵权,以免该企业商标在未注册的领域被冒用。如果某企业商标在一个类别中被列为驰名商标,任何企业或个人都不得在其他类别中注册该品牌商标。“用‘驰名商标’做宣传,会造成不公平竞争,也易误导消费者。”工作人员介绍,“驰名商标”与产品质量没有直接关系,企业如果想通过申请“驰名商标”做宣传,是一种误区。(记者 王 锐 通讯员 孔 峰 丁新华)     载自新浪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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